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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政策

關鍵字比對結果,非人工判定;候選人是否真正主張某政策,請以政見原文為準。

這個議題在談什麼

地方層級的能源與電力議題。包含屋頂光電與再生能源設置、路燈與公共設施節電,以及天然氣管線等民生能源基礎設施。

名單依政見原文是否出現以下關鍵字判定:能源、電力、太陽能、光伏、瓦斯、路燈、節電、再生能源、儲能本站只標示「有沒有論及」,不判斷候選人對該議題的立場——主張與反對在關鍵字上無法區分,請對照政見原文閱讀。

政見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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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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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屆相關提案/質詢

議題現況簡報

依平台資料自動彙整撰寫,非官方立場

資料不足待觀察特定人群/離島地區

離島能源基礎建設需求未納入中央政策優先序

多位離島縣市當選人(如澎湖、臺東)在政見中提及離島能源設備改善需求,如電力輸送地下化、離島儲能設備與再生能源微電網規劃,但中央能源政策文件中未見針對離島特殊需求的專項補助或優先方案。離島電網薄弱、能源成本高,卻缺乏明確支援機制。

可行方向: 建議能源署研訂離島能源永續發展專案,優先補助微電網、儲能系統與再生能源佈建,並將離島納入能源轉型公平正義考量。

需加強國家層級

再生能源發展

雖然政府有相關的能源管理法規,但再生能源的發展仍需要更大的努力。近年來,世界各國都在推動再生能源的發展,台灣也需要跟上這個趨勢。根據立法院的提案,能源管理法需要修正以鼓勵再生能源的發展。

可行方向: 政府應該加強對於太陽能和其他再生能源的補助和扶持,同時修正能源管理法以鼓勵再生能源的發展

需改善制度與治理

能源管理法規

能源管理法規需要改進以適應現代的能源發展需求。目前的法規可能不夠完善,導致再生能源的發展受到阻礙。政府應該加強對於能源管理法規的修正和完善,同時增加對於再生能源的支援和鼓勵。

可行方向: 政府應該加強對於能源管理法規的修正和完善,同時增加對於再生能源的支援和鼓勵

需改善國家層級

能源管理法修正草案多次提交但立法進展緩慢

立法院第11屆已有5次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被提請審議,但截至目前尚未完成三讀,顯示修正程序受到程序或共識不足影響。雖有議員持續推動,但缺乏後續聯署與行政院配合說明,立法動能不足。

可行方向: 建議行政院能源主管機關加強與立法院溝通,說明修正必要性及預期效益,並協助協調黨團共識,提升法案排會優先度。

需加強國家層級

台灣能源政策法規修正

立法院近期對能源管理法進行了多次修正草案的審議,涉及能源管理及再生能源的發展。但實際政策執行仍需要加強,特別是在推動太陽能、光伏等新能源發展上。政府應持續關注能源政策的修正與執行,以達到能源管理的有效性。

可行方向: 持續修正和強化能源管理法,推動新能源發展。

需加強制度與治理

能源管理法規架構的持續調適與強化

立法院近期提案顯示「能源管理法」有多項條文修正草案,反映出政府及民意代表對現行能源法規架構的關注。隨著國內外能源情勢與技術發展迅速,現有法規可能面臨挑戰,需要定期檢討與更新,以確保能源政策的有效執行與國家永續發展目標的達成。

可行方向: 持續檢討並加速推動「能源管理法」相關條文修正,確保法規能有效引導能源轉型,涵蓋再生能源發展、能源效率提升及新型儲能技術管理,以應對未來挑戰。

需加強地方層級

地方政府推動綠能與電力基礎設施

部分地方當選人政見中,高雄市提及「淨零雙軸轉型」,臺東縣則有爭取「綠能園區」經營權、推動「電力輸送地下化」及「電力設施品質提升」等主張。這些案例顯示地方層級對於發展再生能源、提升供電穩定性及基礎設施現代化有需求。然而,相關政見在所有當選人中的提及率仍偏低,顯示其在全國地方施政優先順序中可能需更廣泛的關注。

可行方向: 鼓勵地方政府將能源轉型與基礎設施優化納入施政重點,提供技術與資金支持,促進各縣市因地制宜發展在地綠能,並強化電力設施韌性,同時需加強公民參與,確保政策符合地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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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選人名單

篩選與翻頁不重新載入頁面

符合 41 人,取自全站 523 份政見

立法院相關紀錄

第11屆提案與質詢,資料來源 ly.govapi.tw

「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邱志偉|民主進步黨|2026/7/22|提案

「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蔡易餘|民主進步黨|2026/6/23|提案

「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陳亭妃|民主進步黨|2026/6/23|提案

「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楊瓊瓔|中國國民黨|2026/6/9|提案

「能源管理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鄭天財Sra Kacaw|中國國民黨|2026/5/26|提案

立法委員屬中央民代,與地方選舉的候選人無隸屬關係,此處僅供了解同一議題在中央的討論情形。